財政部發文強調國有資產交易須在國家級文交所進行
[ 發布時間:2017-10-29 12:26:58 | 作者: | 來源:新浪收藏? ]
近日,財政部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管理的通知》(財文〔2017〕140號),在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的第32號令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了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行為,強調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行為應當在國家級文化產權交易所進行交易,嚴格控制以非公開協議方式進行國有資產交易。
通知中明確指出,國家級文化產權交易所負責為中央文化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國有資產進場交易提供專業服務,向財政部報告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情況。
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作為由中宣部、財政部等5部委在中宣發〔2011〕49號文中明確的中央文化企業國有產權指定進場交易平臺,始終不忘初心,堅持履行國家級定位賦予的責任和義務。深圳文交所將充分發揮市場引導作用,不斷提升市場融資功能,促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打造市場化、專業化的文化產業行業資本市場,為國資國企改革、為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做出貢獻。